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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3-15        点击:

各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安排通知你们,请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时间

3

二、资格审查及推荐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及推荐工作,主要包括: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应年满18周岁。

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3个月。

(三)思想进步、品学兼优、综合考评成绩靠前。

(四)需经党员推荐、团总支推荐,支委会研究确定后,通过校团委审核盖章,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方可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好推荐“入口关”,做好积极分子条件审查。

(二)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用表(附件1)(附件2)于3月25日之前,报送学校党校办公室综合楼1516。

 

(联系人:董姣     电话:029-85914469)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学生用表)

2.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教工用表)

 

 

 

中共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