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教学名师示范与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印发<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工商院教〔2016〕7号)和《关于开展陕西工商职业学院首届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工商院教〔2016〕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在全校专兼职教师中开展了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
本次评选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郭红霞为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层级选拔,并报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授予刘晓花、李红卫、朱 王莹三位教师为校级教学名师。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三位教师从获得校级教学名师称号起将享受学校校级教学名师的相关待遇,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为学校教师的发展起示范与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