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室):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发布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教技〔2014〕10号)文件精神,做好省教育厅2015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十二五”经济、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发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三、申报原则与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实行自主申报,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资助重点是中青年科技人员。
3.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
4.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及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2015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数量及程序
1.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今年专项科研项目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根据学院前两年立项和结题情况,分配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专项2项;自然科学专项1项。
2.申报时间:2014年10月10日前。
3.申报纸质材料一式5份,并加盖部门公章。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生成,项目申报材料由科研处统一收审,经学术委员会评委组评审后,将推荐的课题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省教育厅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网络问题请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牛广召联系,电话:13659219933。
未尽事宜,可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李帆老师,联系电话:81896087.
科研处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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